长春房地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地产分公司
地址: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号
电话:0431-81318700
传真:0431-81318700
邮箱:cfjtdc@sina.cn
日前,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,自2020年8月1日起,新增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,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.1倍。
各缴存职工:
经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:自2020年8月1日起,新增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,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.1倍。
此通知。
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
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20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