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房地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地产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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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431-81318700
传真:0431-81318700
邮箱:cfjtdc@sina.cn
1、业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(代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业主身份证原件)。
2、交款单原件。
3、签字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。
4、将商品房买卖合同(2、3、4、5、16页)及交款单复印,送交财务部开具房屋不动产发票。
5、开具房屋不动产发票后,业主本人持身份证、商品房买卖合同、房屋不动产发票,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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